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由辅助医疗服务部门用於以下一项或多项用途:
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揭露给政府部门丶机构及其他组织(例如诊所或开展活动的机构),用於上述用途。除明确标明为选填的项目外,您必须提供申请表上要求的所有个人资料。如果您未能按要求提供所有资料,或您的陈述未能表明您符合该职位的最低要求,您的申请将不予考虑。未被录用的申请人的资料通常会在招聘结束後24个月销毁。如果您在提交申请表後希望查阅您的个人资料,可以写信给辅助医疗服务处助理处长(辅助医疗服务处总部,九龙何文田玛嘉烈公主道81号)。